我的生活 海伦·凯勒自传
The Story of My Life by Helen K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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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至此,我已经把生活中所发生的事件做了简要描述,可是我并没有向人们展示我对书籍的依赖度有多么大——这不仅仅是因为书籍带给人们愉悦和智慧,而且,它还能使人们通过自身的眼睛和耳朵获得知识。事实上,在我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书籍的功效要远远大过其他求知方式,所以,我要从最初的阅读经历开始讲起。
    我第一次阅读故事的时间是在1887年5月,那时我七岁。自此以后,我便如饥似渴地攫取任何印有文字的纸张,凡是在我“饥饿的指尖”所触及的范围之内,我都不会放过。但是正如我说过的那样,在我接受教育的早期阶段,我并没有进行有规律的学习,也没有依照任何原则来阅读。
    最初,我手头只有很少几本凸版(盲文)书籍——几册启蒙读物,一本儿童故事集,还有一本有关地球知识的书,叫做《我们的世界》。我想这就是我全部的家当,尽管如此,我还是把这些书翻来覆去地读了又读,直到那些文字被磨损得几乎无法辨认。有时候,苏立文小姐会把一些我能听懂的小故事和诗歌拼写在我的手上,但是我更愿意独自沉浸在阅读的*之中,我喜欢一遍又一遍地读我喜欢的那些故事。
    在我第一次游览波士顿期间,我才真正开始了阅读生涯。那时,我被允许每天在学院图书馆里消磨一段时间。于是,我徘徊在一个个书架之间,也不管碰到了什么样的书,我拿起来就读。当然,也许在每一页里我只认识一两个词。可以说,令我着迷的正是那些词语本身,而书的内容反倒不在我的考虑之列。即使这样,我对知识的感知能力却十分强大,因为我的很多词汇和句式都是在那时掌握的。虽然对那些词句的含义不甚明了,但是在后来,当我开始学习说话和写字的时候,这些词句竟然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以至于朋友们对我丰富的词汇量大为惊讶。正是以这种不知不觉的方式,我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当然,在早期的阅读中,我从来没有把一本书完整地读完)和诗歌,直到我发现《小爵爷方特勒罗伊》——这是我完全读懂的第一本书——我的阅读生涯才算正式开始。
    有一天,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我的老师发现我正面对着《红字》的书页若有所思。那时我大约八岁。我记得她问我是否喜欢小珀尔,而且还向我解释了一些晦涩难懂的词句。随后,她对我说她有一本讲述一个小男孩经历的故事书,她保证那本书比《红字》有趣得多,我也一定会喜欢的。那本书的名字叫《小爵爷方特勒罗伊》,她答应接下来的夏天就读给我听。可是一直到了8月份,我们还没有开始看这本书;因为在海边的最初几个星期里,我完全沉浸在猎奇的兴奋之中,以至于忘记了看书这回事。当时我的老师要去波士顿探望一些友人,所以暂时离开了我。
    当老师返回时,我们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始阅读《小爵爷方特勒罗伊》。我清楚地记得我们读第一章时的时间和地点。那是8月里一个温暖宜人的下午,我们俩坐在一张摇摆的吊床上,这张吊床就拴在离家不远的两棵大松树之间。午餐过后,我们匆匆涮过盘子,为的是尽可能用整个下午时间看故事书。当我们快步穿过草丛奔向吊床时,受惊的蚱蜢乱飞乱撞,纷纷落在我们身上。我记得老师坚持要先把衣服上的蚱蜢摘掉,然后再坐下看书;可是在我看来,这似乎是毫无必要的浪费时间之举。吊床上面已经落满了松针,因为自老师离开后一直没有人用过这张吊床。和煦的阳光洒落在松树上,空气中弥漫着松针的芳香,同时夹杂着一股独特的海洋气息。在开始读故事之前,苏立文小姐向我解释了一些我不太理解的背景,而且,在阅读过程中,她还要随时向我讲解生词。刚开始时有很多单词我都不认识,阅读因此会常常中断;但是当我完全沉浸在故事情节之中,生词这回事就被我忽略了。对于苏立文小姐认为有必要解释的那些词语,我想我当时听得很不耐烦。后来,因过于疲劳,老师的手指再也拼写不下去了,而我却第一次产生出一种被剥夺了心爱之物的沮丧感。于是,我把书抓在手里,如饥似渴地摸索着书页,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种急切的心情。
    后来,在我的迫切请求下,阿纳戈诺斯先生就把这本书制作成了浮点文字。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几乎达到了烂熟于心的程度。可以说,《小爵爷方特勒罗伊》伴我度过了整个童年时光,而且给我留下了温馨甜蜜的回忆。我之所以冒着招人厌烦的危险提及这些陈年往事,只因为相对于我那蒙昧、善变而混乱的童年记忆而言,这本书的确可以称之为无比生动的一章。
    自从读过《小爵爷方特勒罗伊》后,我对书籍就产生了真正的兴趣。在其后的两年间,我读了很多书,这些书都是我在家里以及在游览波士顿期间读的。具体读了哪些书,或者是在何种状态下读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有一些书我是不会忘的,比如《希腊英雄传》,拉封丹的《寓言》,霍桑的《奇书》、《圣经故事》,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狄更斯的《英格兰历史儿童读本》,《天方夜谭》,《瑞士人罗宾逊一家》,《天路历程》,《鲁滨孙漂流记》,《小妇人》,还有《海蒂》——这是个美丽的故事,我记得我看的是德文版本。这些书都是在边学边玩之间读完的。当然,自始至终我都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当时,我并不会对我所读的书进行研究和分析,我不知道这些书写得是好是坏,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它们的写作风格和作者背景。就这样,这些书把它们的“财宝”堆放在我的脚前,而我欣然接纳了书籍的馈赠,正如我接纳阳光和朋友们的友谊一样自然而然。我喜欢读《小妇人》,因为它让我意识到了自己同那些能听能看的正常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由于我的生活受到了种种限制,因此我不得不在书籍之中寻找尚未发掘的新世界。
    我尤其不喜欢《天路历程》,我想我都没有读完这本书。《寓言》我也不喜欢,我最初读的拉封丹的《寓言》是英文版本,当时我只是感觉这本书还说得过去。后来我又读了法文版本,于是我发现,无论书中的文字是多么生动,故事是多么精彩,我还是不太喜欢。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不过书中的那些像人类一样会说话的动物从来就没有引起过我太大的兴趣。不妨说,给我留下印象的不过是一些滑稽可笑的动物,而并不是其中的道德说教。
    接着说拉封丹。如果说他的作品带给了我们更高的道德感,我认为这种说法是言过其实的。事实上,其作品中最值得回味的地方就是故事的发生动机和其中蕴涵的自恋主张,所有的寓言无不传达出这样一种思想——人类的道德感完全来自于自恋,假如自恋的动机被压制,那么幸福一定会到来。而我本人的看法是,自恋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当然,我的判断也许是错的,毕竟,同我相比,拉封丹有着更加丰富的观察人生的经验。此外,我并不太反对寓言所具有的讽刺效果,尤其是通过猴子和狐狸的口传授做人的至理名言。
    比较而言,我更喜欢读《丛林故事》和《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这类书。我对动物确实有着浓厚的兴趣,因为它们是真正的动物而非被拟人化的笑料。当然,人们更愿意把自己的喜悦、憎恨和笑声贡献给喜剧,而把哭泣留给悲剧。如果说这些作品表达出了一种道德观,那么我们也会因其过于深奥而意识不到它的存在。
    我对古代的思想心仪久矣,古希腊的历史把我带入了一个神秘的境界。在我的幻想中,异教徒的神祇依旧行走在世间,而且还同人类面对面地交谈;在心里,我悄悄地为我爱戴的亲人们建造一座座圣殿。我知晓而且喜爱所有部族的女神和英雄,以及半神半人怪——不,并不能说是所有的神,对于残忍而贪婪的美狄亚和伊阿宋我就不喜欢,他们的邪恶是不可饶恕的。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天神会允许他们行不义之事,可最后又对他们的恶行进行惩罚。这个秘密仍未解开,我常常惊讶于——
    神是如此地缄默无语
    当罪愆讪笑着悄悄爬过“光阴的殿堂”。
    可以说,正是《伊利亚特》把古希腊变成了我心目中的天堂。在没有读原著之前,我就已经熟悉了特洛伊的故事。虽然当时我已经穿越了语法的边境线,但是在迫使希腊词语交出它们的“财宝”时,我还遇到了少许的困难。伟大的诗篇,无论用希腊文还是英文写就,它需要的不是讲解员,而是一颗敏感的心。难道不正是有那么一群好事之徒,通过他们所谓的分析而令伟大的诗歌变得面目可憎吗?所以,那些强加于人和艰深晦涩的评论的炮制者,真应该好好学一学这条朴素的真理!事实上,理解和欣赏一部杰出的诗篇,并不需要你去对每一个词的作用,或者是它在句子中的语法结构进行解释。我很清楚,博学的教授们从《伊利亚特》中发掘的财富要远胜于我。我并不是个贪婪的人,我甘愿接受别人比我更聪明的现实。但是即使拥有了渊博的知识,他们却无法揣摩出恢弘史诗所蕴涵的激情。当然,我也揣摩不出来。而当我读了《伊利亚特》中最精彩的篇章以后,我才有了灵魂升华的感觉——我狭隘逼仄的生命得以释放,而身体的局限也已被我淡忘。我的世界也在上升,它浩瀚无边,横扫过重重天际!
    我并不十分赞赏《埃涅阿斯纪》这部史诗,但它的真实依然令人动容。在阅读这部作品的时候,我尽量不去借助字典或注释的帮忙,而且,我总是喜欢把我特别喜欢的章节翻译出来。维吉尔的文笔有时的确精彩,但是他笔下的诸神和人类无不游走在激情、冲突、怜悯和情爱之间,就如同伊丽莎白时代化装舞会中的才子佳人。然而,《伊利亚特》中的神祇和人类则欢呼雀跃,纵情歌唱。维吉尔具有沉静而迷人的气质,如同月光之下的一尊阿波罗雕像;而荷马恰如头顶烈日、迎风而立的英武青年。
    在书卷之间展翅飞翔是多么地惬意!从《希腊英雄传》到《伊利亚特》的旅程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它也不会带给你双倍的快乐。当我在语法和字典的迷宫中上下求索,或者坠入考试的怪圈之中,你可能已经游历世界很多次了;而考试——我认为这是大中小学为懵懂的学子们所设置的一道检验标准。我觉得《天路历程》的结局是比较合理的,尽管在“天路”的转弯处,我偶尔也会遇到惊喜,但是在我看来,这部作品似乎过于冗长乏味了。
    我的灵魂竟然一度对天国的奇妙和弦无知无觉。我清楚地记得,在一个细雨霏霏的主日清晨,因为没有其他事可做,于是我央求表姐为我读一段《圣经》故事。虽然她认为我可能听不懂,但她还是把约瑟和他的兄弟们的故事拼写在我的手上。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个故事并没有引起我的兴趣。不同寻常的语言和重复的叙述手法令这个故事显得很不真实,似乎不是发生在“迦南地”。我昏昏欲睡,还没等到约瑟的兄弟们拿着彩衣到雅各的帐篷里编造谎言,我的心神就已经跑到了“瞌睡地”。我无法解释为什么那些古希腊神话会令我陶醉其中,而《圣经》故事则令我兴趣全无。我在波士顿求学期间曾结识了好几个希腊人,他们对其祖国历史传说的热爱确实令我感动。鉴于我并没有遇到过一个希伯来人或埃及人,因此我也不能妄下断言,说他们只不过是些野蛮人,或者说他们民族的故事可能都是编造的,我当然不能以这种假设来解释故事的无趣。不过说来也怪,我从来不觉得希腊神话无趣。
    但我又该如何言说《圣经》中的智慧与荣耀呢?很多年来,我一直怀着莫大的喜悦和感动阅读《圣经》,我爱这本书胜过爱其他任何书;但是《圣经》中的很多地方都同我的本性相抵触。因此,我是带着愧疚的心情迫使自己把这本书从头到尾读完的。同它强加于我的种种不快相比,我并不认为我从书中获得的历史知识对我是一种补偿。就我本人而言,我希望能同豪厄尔斯先生一起,将古代文学中所有丑陋粗鄙的一面彻底肃清。当然,像任何人一样,我也十分反对把这些伟大的著作进行曲解或篡改。
    在极其率真而朴素的《以斯帖记》中,你会发现某种令人震撼的情节。还有什么比以斯帖面对邪恶的君王时更具戏剧性的场面呢?她知道她的生命就攥在王的手心里。没有人能保护她逃脱王的愤怒。然而,她还是克服了女人的恐惧心理,怀着视死如归的爱国主义情怀。她接近王,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我毁灭,仅只毁灭我一人而已;但是如果我活着,我的族人就将活着。”
    《路得记》也属于这样的故事——这是一个多么具有东方情调的故事啊!然而这些淳朴的乡下(犹太)人又是多么难以融入波斯人的首都!路得是如此地善良而忠诚,当她和收割者们一同站在起伏的麦田里时,我们都会禁不住对她产生喜爱之情。美丽而无私的路得如同黑暗岁月中一颗光芒四射的星辰,如果人们都怀有像路得一样的爱心,那么这种爱一定可以超越宗教教义和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继而成为普世之爱,但是你很难在世界上找到这样的爱。
    《圣经》带给我最深切而抚慰的感受,就是“眼目可见之物均属过眼云烟;眼目不可见之物实乃永恒”。
    在我喜好的书籍中当然少不了莎士比亚。我无法确切说出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读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的,但是我知道我最初是以一个孩童的理解力和好奇心来读莎士比亚的。《麦克白》似乎是令我印象最深的一部作品。这出悲剧的震撼力足可以让我永远记住其中的每一处故事情节。有很长一段时间,幽灵和女巫甚至追逐至我的梦乡。我能看见,实实在在地看见,匕首和麦克白夫人娇小而苍白的手——极度悲伤的王后境况堪忧,这一幕在我看来是如此地真切,仿佛历历在目。
    在《麦克白》之后,我读了《李尔王》。我决不会忘记格罗斯特的双眼被弄瞎时的恐怖景象。愤怒攫住了我的内心,我的手指不再移动(读取文字),我怔怔地坐了良久,血液在我的太阳穴里汩汩涌动,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一个小孩子胸中所能积蓄的所有憎恨。
    回想起来,我一定是在同一个时期熟悉夏洛克和撒旦的,在我的意识里,总会把这两个人物联系在一起。我记得我当时还为他们难过了一阵子,我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即使他们愿意也不可能成为好人,因为似乎没有人肯帮助他们,或者给他们一个公平的机会。直到现在,我也无法做到无条件地谴责他们的不义。曾经有那么一个瞬间,我觉得像夏洛克,犹大,乃至魔鬼之流就像一根根折断的辐条——但不管轮子被毁坏得多么厉害,承载人类历史的巨大车轮总会被及时地修复如初。
    我第一次读莎士比亚时就留下了那么多令人不快的回忆,这似乎显得有些奇怪。明快、柔美而充满幻想的戏剧——也就是我目前最喜欢的戏剧类型——最初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这或许是因为它们所反映的不过是一个小孩子的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而已。但是“没有什么东西能比一个小孩子的记忆更反复无常的了:哪些是该拥有的,哪些又是该失去的,我无从说清”。
    后来,我曾多次阅读莎士比亚戏剧,可以说对其中的部分章节熟稔于心,可是我却无法说出我最喜欢哪出戏。我对这些作品的喜爱层次是广泛的,就像我的情绪一样变化多端。在我看来,短小的民谣和十四行诗能够传达出同戏剧一样的神韵。但是另一方面,对莎士比亚的喜爱也增加了我阅读上的困难——读懂评论家和注释者们对每一行诗的阐释确实是一项十分劳累的工作。我试图记住别人的评论,但是那些(蹩脚的)评论每每令我气恼不已,所以,我悄悄地同自己签订了一份“协议”——不再看那些评论。直到接触了吉特莱芝教授开设的莎士比亚课,“协议”才被我打破。我知道,莎士比亚(戏剧)博大精深,而且,我并不了解世界范围内的莎剧研究。我很高兴看到一层层的面纱被人掀起,将一个崭新而美妙的思想王国展现在我们面前。
    在我喜欢的书籍中,仅次于诗歌的就是历史。我把能用双手触摸到的每一本历史著作都读了个遍。从朴素的书页目录、记事年表到格林所著的客观公正、视角独特的《英国人民史》;从弗里曼的《欧洲历史》到艾默顿的《中世纪》。真正使我意识到历史价值的第一本书是斯温顿的《世界历史》,这本书是我十三岁时收到的生日礼物。虽然我已经不再认为这本书无懈可击,但是我仍然把它视做我(童年)的珍宝之一。正是通过这些历史书籍,我了解到了上古人类是如何分散到世界各地并建立起巨大的城市的;那些伟大的统治者,也就是人世间的“提坦”,是如何把万物置于自己的脚下,又是如何以一句决定性的话语为千百万人开启和关闭幸福之门的;不同种族的先驱们是如何在艺术和知识的领域开疆拓土,促进时代进步的;人类文明如何遭受社会堕落的浩劫,又是如何像凤凰涅槃一样重生的;人类又是如何通过自由、宽容的精神和聪明才智铺设拯救世界之路的。
    在上大学期间,我比较熟悉的是法语和德语的文学作品。德国人总是使美好的事物凸显某种力量,使传统习俗蕴涵某种真理,这种民族性格在他们的生活和文学作品中随处可见。不妨说,在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中,大都具有某种澎湃而个性鲜明的激情。当他们说话的时候,你并不觉得有何感人之处,这是因为,如果他们没有为灵魂深处灼热沸腾的思想寻找到一个出路,那么,他们的心就会爆裂。所以,他们不会轻易地使自己灭亡。
    我很喜欢德国文学作品中的丰富内涵,而最令我推崇备至的,就是作品中对于女性自我牺牲精神的昭示和不遗余力的赞颂。可以说,这种思想遍及所有的德国文学作品,而对其神秘性最为深刻的阐释当属歌德的《浮士德》:
    万物皆短暂
    唯其意象绵绵不绝。
    尘世间人心不古
    事端频生充满了大地。
    乱世难以言说
    所行皆不义。
    唯女人之性灵引领我们迈向天际!
    在我所读过的所有法国作家的作品当中,我最喜爱莫里哀和拉辛的(戏剧)著作。而巴尔扎克的鸿篇巨制和梅里美笔下的精彩段落就像一股强劲的海风,令人的精神为之一振。阿尔弗莱德·缪塞绝不可能有这样的感召力!我很推崇维克多·雨果——我欣赏他的创作才能,他的睿智,他的浪漫主义精神。虽然他并不是激发我的文学热情的启蒙者,但是雨果、歌德和席勒,以及所有伟大民族中的所有伟大诗人,他们都是永恒价值的阐释者,而且,我的心灵就会无比虔诚地追随他们进入真、善、美的世界。
    我如此浓墨重彩地描述自己所钟爱的书籍,乃至提到了我最喜爱的一些作家,由此你也许会猜想我的阅读范围是非常有限的,我选择书籍的方式也是武断的,事实上,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猜想。我喜爱很多作家,原因多种多样——我喜欢卡莱尔是因为他恣肆无忌的文风;而华兹华斯则向我们传授了人类同自然和谐统一的真谛;我在胡德精灵古怪的诗作中发现了一种精致的快乐;而赫里克的诗篇则散发出奇特的,如同百合花和玫瑰花一般的芬芳;我喜欢惠蒂尔,因为他具有热情如火的个性和道德良知。我认识他,对友谊的美好回忆,使我更深刻地感受到了其诗歌带给我的快乐。我喜欢马克·吐温——又有谁会不喜欢他呢?连诸神也会喜欢他的,我想,诸神把所有的智慧赐给了他,接着,又唯恐他变成一个悲观主义者,所以,诸神又在他的头脑中架起一道爱与信念的彩虹。我喜欢司各特是因为其作品清新、率真而文思激昂。我热爱所有作家的思想,比如洛威尔,我感觉他的思想就像在乐观主义的阳光中汩汩涌动的喷泉——在喷涌快乐和美好意愿的同时,它偶尔也会在这里或那里溅射愤怒,或者喷洒同情和怜恤的水珠。
    一言以蔽之,文学是我的“乌托邦”。在这个领域,我不会被剥夺任何权利,也不存在任何阻断我同“书籍朋友们”亲密接触的屏障。这些朋友可以毫无障碍地同我自由交谈,同他们那“宏大的爱心和神圣的施与”相比,我所了解的以及被传授的那点知识显得是那么地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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